吴亮律师
在恋爱期间,若女生以结婚为前提向男生索要大额金钱,并形成了明确的借款或赠与附条件(如结婚)的约定,但后来双方分手,该条件未实现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未成就时,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物。因此,若存在明确的借款协议或附条件的赠与约定,且满足法院受理条件(如原告资格、明确被告、具体诉求等),女生索要的这笔钱在法律上是有可能通过诉讼途径追回的。法律依据为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一条、第六百六十三条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应注意以下事项:1. 明确金钱往来的性质,是借款还是赠与,最好有书面协议;2. 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以备不时之需;3. 避免大额、无明确用途的金钱往来,以减少潜在的纠纷风险;4. 若涉及附条件的赠与,应明确约定条件内容,并确保条件具有可实现性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双方没有书面协议,但女生能证明这些钱是借款而非赠与,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操作:1. 收集证据,如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证人证言等,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;2. 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男生返还借款;3. 在诉讼过程中,积极举证,说明借款的缘由、金额、支付方式等,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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